中国江苏网7月16日南通讯(记者 曹敏)7月15日下午,崇川区信访局(联席办)在区社管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失信信访人认定会议,对信访人徐某、葛某、朱某的信访失信行为按相关程序分别进行认定。
此次会议是经信访人所在街道联席办申请、区联席办审核、市联席办批准同意后召开的。区联席办邀请有权处理部门、公益律师、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等组成了区信访人失信认定委员会,经过听取初审情况、申请单位陈述、信访人申辩、审查申报材料等程序后,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认定意见。下一步,区联席办将及时向市失信认定委员会及信用管理部门反馈认定意见,积极配合失信联合惩戒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据悉,为建立信访领域信用体系,有效惩戒失信信访行为,规范信访秩序,推进诚信南通建设,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细则(试行)》以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南通市信访部门制定了《南通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失信信访行为的认定及联合惩戒工作。崇川区此次召开的失信信访人认定会议,是落实《南通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次具体实践,对推动信访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