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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诺业主免费反手又起诉 乌龙事件无说法让人闹心
2019-06-06 10:55:00  来源: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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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物业公司和业主就维修补偿一事达成补偿意见,以正式协议承诺予以相应赔偿。不料,事后物业公司又以未交物业费为由将业主告上法庭。当业主接到法院传票赶到法庭后,才发现诉讼人在此前又悄悄撤诉。昨天,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的夏先生说:“这样的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如此混乱,做事说话出尔反尔,诚信何在?”

  夏先生介绍,他于2015年在中南世纪花城购买了一套精装修的房屋。“没想到,我家房子自从2015年11月拿钥匙以后,各种糟心事就没中断过。不夸张地说,房屋逢雨必漏,直至2018年7月才修好,其中一个小房间的地板全都膨胀空鼓了。后来,又因为房屋质量不好导致我家楼下住户漏水,为楼下居民维修,他们又在我家折腾了近半个月时间,导致那段时间我们有家不能回。为了弥补给我们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和损失,中南物业和我们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承诺补贴我家4500元。”

  夏先生同时特别强调,在补偿协议中,物业公司主动提出,同意减免两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合计4230元,起算日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

  没想到,到了今年年初,夏先生莫名其妙被中南物业以未交物业费为由告上了法庭,要求夏先生补交连续三期未交的物业费6342.48元,同时,还有违约金2752.64元,合计9000多元。

  接到法院传票后,夏先生于6月4日开庭时间赶到了崇川区人民法院应诉,却不见原告中南物业相关人员,经询问后才得知对方已经撤诉。“这样的物业公司,实在是让人无语。发生了这样的乌龙事件,个中原因到底是什么?物业公司总该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吧?”夏先生对此郁闷不已。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南物业有限公司一位严姓经理,她表示,负责中南世纪花城三期物业管理的是绿城物业,具体情况她并不清楚。记者随后再与绿城物业进行联系时,有关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并不知情。 记者周朝晖

标签:物业公司;物业;中南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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