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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价赝品冒充古董银元敛财 一个4人诈骗团伙获刑
2019-06-06 10:54:00  来源: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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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一方假装收古董,另一方假装卖古董,一唱一和通过虚假买卖骗取他人信任,再出售假银元敛财。昨天,记者从南通中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刘某龙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去年,刘某龙、朱某军、刘某全、刘某同等4人经预谋,从市场上以人民币2~3元单价购买了一批假银元。此后,朱某军在市区濠西路花鸟市场冒充收购人员摆摊高价回收文物古董,刘某龙假装有文物银元出售。这一幕被路过的王某看见并信以为真,随后花3万元向刘某龙购买了230个假银元。见王某上钩,刘某龙称,朋友那里还有银元出售,又与刘某全伙同向王某出售假银元240个,骗得1.4万元。诈骗得手后,刘某龙等4人将赃款平分。

  假的成不了真,刘某龙等4人以假充真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径最终败露。去年7月,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当场在刘某同的轿车内查获各式假银元1200多枚。案发后,4人退还被害人王某全部赃款。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龙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4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5万元不等。刘某龙、朱某军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改判并适用缓刑。法院二审认为,刘某龙、朱某军要求二审改判并适用缓刑的上诉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王玮丽

标签:刘某龙;银元;古董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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