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共同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向袭警、扰警、辱警说不!由公安部制定出台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明天起正式施行。作为公安机关首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同时也是我国首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规定》一经公布,就备受关注。
“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受妨害、阻碍,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使公安民警心无旁骛地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昨天,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黄新龙就《规定》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做了解读。
民警执法权威屡受挑衅
几天前,通州区公安局二甲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中队长姜侯军带队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被突然加速冲卡并强打方向的面包车撞倒,并遭碾压。经过近2天的全力抢救,1月27日下午,姜侯军才脱离生命危险。
“我们一线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的情况时有发生。”黄新龙沉痛地说,过去5年间,全市共有10名民警、辅警因公牺牲,平均年龄仅43.6岁。而像姜侯军这样因公受伤的民警和辅警,已超过1300人次。
“这也导致部分违法者有恃无恐,少数民警执法时瞻前顾后。”黄新龙说,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屡受挑衅,不仅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破坏社会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安队伍战斗力,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种情形将维护执法权威
据介绍,公安部早在2017年3月就开始着手《规定》的制定。黄新龙说,新出台《规定》共有33条,主要包括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具体情形、民警职务行为认定等6个方面。
根据《规定》,针对10情形,公安机关应当积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具体为:受到暴力袭击的;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被聚众哄闹、围堵拦截、冲击、阻碍的;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被恶意投诉、炒作的;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隐私被侵犯的;被错误追究责任或者受到不公正处分、处理的;执法权威受到侵犯的其他情形。
“行为人一旦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黄新龙说。
《规定》还将警务辅助人员、民警近亲属一并纳入保护范畴,明确提出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参照开展相关工作。
民警依法履职不担责
此次《规定》明确指出,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如何判断民警的行为是依法履职还是执法过错?
“由投诉维权委组织法制、督察和专业警种进行审查,根据具体情况还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甚至群众代表一起参加。”黄新龙说,市公安局在去年专门成立了全省公安机关首个投诉维权委,强化举报投诉和公安民警维权工作的服务保障。
据介绍,市公安局一直高度重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在从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警依法执法,依法严打暴力袭警、阻挠妨碍执行公务、诬告民警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民警维权抚慰、督察现场激励、公职律师援助等机制。针对不实投诉,加强当事民警的心理疏导,开展情况通报和宣传,公开为民警正名。去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221起,251人被依法追责,其中9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余被行政处罚,还为5名民警澄清正名。
黄新龙透露,市公安局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以期最大限度地防止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发生,促进形成尊重民警执法、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社会风尚。
南通警方提醒,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公民应当积极配合,阻碍、妨害民警正常履职的,警方将依法严惩;对民警执法存有异议的,可事后拨打110或12389向警务督察部门反映,公安机关将会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通讯员 苏锦安 记者 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