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集体决策之名领取秸秆禁烧补助
“当初,我以为经过社区干部集体商量决定就不违纪。经过组织教育,我认识到身为社区经管员,参与集体讨论,用社区集体资金给社区干部发放秸秆禁烧补助,是不对的。”
前不久在村级延伸巡察工作中,我们发现如皋城南街道新庄社区2014年至2016年秸秆禁烧补助发放清单中出现了社区干部家属的名字。在调取所有社区干部家属的名单时,发现全体社区干部家属均领取了秸秆禁烧补助。社区干部家属怎么可能全部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呢?此中必有蹊跷!于是决定先对社区干部经管员丁正龙进行谈话。
“这是2014年至2016年发放秸秆禁烧补助的记账凭证,凭证上周某是谁?她有没有参加秸秆禁烧工作?”谈话室里,我开门见山,将记账凭证出示。
“周……周某是我……爱人,她帮助我去巡查的。”丁正龙吞吞吐吐、惴惴不安地回答。
“你爱人不是有工作吗?她有时间参加秸秆禁烧巡查?”我紧追着问。
“秸秆禁烧期间,社区干部起早贪黑,连吃饭都顾不上,加上经管员事情比较多,忙不过来时就让我老婆帮助巡查,拿点补助也是应该的。况且这也是经过村干部集体商量决定的……”丁某喋喋不休。
见丁某越说越来劲,我决定打断他的话,“秸秆禁烧工作是不是社区干部的本职工作?你们私自发放秸秆禁烧补助经过哪级领导审批了?城南街道有没有发放秸秆禁烧考核奖?你以为打着集体讨论的幌子就不算违规吗?”
一连串的发问,让丁某低下了头,最后他不得不交代了问题:“在商量秸秆禁烧巡查人员、巡查制度和考核办法时,有人提出干部和秸秆禁烧巡查人员一起工作,也应该同样发点补助。在场的其他社区干部也跟着附和。时任社区党总支书记觉得有‘道理’,最后商定,以干部家属的名义给村干部发秸秆禁烧工作补助。”
调查显示,2014年至2016年,城南街道新庄社区干部以家属的名义共领取秸秆禁烧补助51792元,9名社区干部每人领取5000多元秸秆禁烧补助。其中,参加商量的6名在编社区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出了违纪所得。其他3名一般干部也退出了违纪所得,接受了批评教育。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处分规定。秸秆禁烧工作是社区干部的本职工作,新庄社区干部借集体决策之名,违规发放秸秆禁烧工作补助,触碰了纪律的“高压线”。“集体决策”不是违规违纪的“挡箭牌”“护身符”,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千万不要把集体决策作为掩饰集体违规的方式和手段,否则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如皋市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 李志梅
如皋市城南街道纪工委 季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