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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背街里巷道路管理!南通崇川城管开出首张违停罚单
2019-01-03 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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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3日南通讯(记者 李志华)今天上午,一辆停放在在南通市崇川区新建路上的苏F191**小轿车因违规占道被崇川区虹桥街道城管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贴上罚单。据悉,这是南通市崇川区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来,该区城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介绍,为加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切实缓解交通拥堵和道路停车秩序混乱现状,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去年12月份,崇川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凡使用城市车行道、人行道上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以下简称占道停车设施)停车的行为,由南通市交警支队委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关路段的机动车停车执法工作,具体由属地街道城管综合执法队负责。先期在虹桥街道两条路段:新建路(姚港路至外环西路)、体育馆东路(青年路至任港路)进行试点,试行路段由交警支队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

  本方案从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为试行时间。先期试行的占道停车区域的相关停车市政设施由属地街道进行日常管理,由崇川区市政养护中心负责日常改造、维护。崇川区城管局统一设计“占道停车点”标识牌段等,完善停车标志、标线等设施。凡使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停放车辆的,停车人应当按划定的车位,依次序停放车辆,并按标准交纳临时占道停车费。而周边小区及沿街店面的停车优惠政策由属地街道提出方案,经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会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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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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