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俞新美)“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经申报并经南通认定的、规模经营面积在300亩以上的新型合作农场给予补助。”日前,海门出台《关于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试行)》,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升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意见》指出,创建新型合作农场,主要在27个“三个全覆盖”试点村、14个南通市级经济薄弱村与其他有条件的村(居)中先行推进。在“三个全覆盖”试点村与南通市级经济薄弱村中,至2020年,80%以上的村(居)建立新型合作农场,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率达80%。其他有条件的村(居)中,到2022年,种植结构以粮食生产为主或其他适合本地种植模式的村(居)新型合作农场覆盖率达50%,土地流转率达50%;2016年之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村(居),力争80%建有新型合作农场,土地流转率力争达80%。
各村可通过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推进新型合作农场建设。海门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去年全市239个村均已完成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直接建立新型合作农场的,要具备30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并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新型合作农场的经营管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农地股份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直接经营;村组干部承包经营;招聘能人经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农地股份合作社牵头建设社会化服务联盟,为包括新型合作农场在内的规模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耕、种、收、植保、秸秆还田及粮食烘干等服务,以及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生产技术咨询、益农信息发布、劳动力资源调配等保障服务。社会化服务联盟原则上以村域为单元建设。
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海门将新型合作农场经营面积全部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畴,提标承保,按照现有政策的最高标准执行。粮食生产年度保障水平达到每亩2000元,新型合作农场稻麦保费由财政补助90%。金融资本优先为新型合作农场提供信贷支持和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村集体领办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向各级财政与相关银行合作的专项支农金融产品(如金农贷、富农贷、裕农贷、助农贷等),为发展生产进行贷款的,可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贷款利率的20%享受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