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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全面清理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
2018-10-17 11:11: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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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网讯 (记者袁晓婕 通讯员陈向东 顾建兵)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基层县(市)、区法院发出《关于全市法院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要求加大对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办案力度,加强对行政裁判案件的执行,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党政机关不属于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对于涉及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未履行生效裁判的案件,原则上都应当执行完毕,能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的可以终结执行结案。涉党政机关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案件,一律不得作“终本”结案方式处理。

  根据通报要求,全市法院在办理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中,应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凡符合纳入失信条件的党政机关,一律纳入失信名单。对于党政机关未履行行政裁判的案件,应严格依法执行,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罚款决定,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行政机关依然未履行生效行政裁判的,冻结行政机关负责人个人账户并进行扣划作为罚款。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1日,南通全市尚有5件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未结案。对于2017年尚未执结的案件,将于今年10月30日前执结;今年上半年新收案件,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执结。

标签:党政机关;执行;案件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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