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向江海晚报新闻热线介绍此事的供电人员介绍说,薛某是位于如皋市长江镇的一家纺织染整公司的负责人,其运营的企业受到市场因素影响,效益不佳。
众所周知,纺织染整行业用电量较大,在工业企业中属于用电大户,每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费不低。为了节约企业运行的成本、想方设法降低能耗,去年的一天,薛某心生邪念,想到了偷电的歪主意。
巧的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薛某经人介绍结识了会安装窃电装置的外地不法人员张某,提出了“偷电省钱”的主意。
张某表示:此事不成问题,他能够通过有关技术手段改动电表和天然气表;为了尽快落实薛某的要求,张某随后又找到另一名不法人员于某。
窃电设备很快搞成了
防劣行败露选择作案时间
随后,张某和于某二人一起从外地赶到如皋市长江镇,为薛某制作了相关窃电设备。
设备完成后,两人又向薛某实际演示了窃电设备的具体性能。现场演示表明:安装该设备后,原本正常计费的电表被人为调慢,从而达到偷电的目的。
窃电设备“验收”合格后,薛某支付了张某、于某二人16万元窃电设备的“制作费”。
紧接着,薛某指令纺织染整公司电工贾某一起协助张某、于某二人,到公司配电间内现场安装窃电装置,并加装了遥控装置。安装调试后,薛某就将遥控器交给了贾某,供贾某在偷电时进行使用。
为随时控制用电状况便于窃电,同时考虑到避免被人发现、劣行败露,贾某就在每天晚上六七点钟打开遥控器偷电,晚上八九点钟下班的时候再关闭遥控器。
省电力公司发现异常
偷电者构成犯罪将被惩处
江苏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到用户的用电情况,结果发现了异常,并确认涉事染整公司存在偷盗国家电力资源的不法行为。随后,向如皋市公安局长江派出所报警。
经查,薛某名下的纺织染整公司,通过不法人员安装相关窃电设备,疯狂偷电国家电力48万多千瓦时,价值人民币33万多元。
案发后,嫌疑人薛某投案自首,对偷盗国家电力资源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补交所窃电费的同时,缴纳155万元罚款。鉴于嫌疑人已构成犯罪,当地法院将依法惩处。
据法官介绍,嫌疑人薛某等涉案人员因实施偷窃国家电力资源的不法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