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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催债终酿苦果 切勿以身试法
2018-08-16 16:2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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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16日南通讯(记者 曹敏 通讯员 冯臻臻)2017年11月以来,一催债公司的多名成员多次至江阴市云亭镇、山观镇等地采用砸玻璃、泼屎、放鞭炮等恐吓、骚扰手段讨要债务,致使多名受害人及其家人和朋友无法正常生活,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今年6月,江阴市公安局在调查此寻衅滋事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张某见事情败露,多地流窜以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江阴警方遂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上公安网追逃。

  日前,南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四大队民警通过研判掌握了张某的活动轨迹,通过多日摸排走访于8月7日中午在南通通州区志浩市场一商铺内将张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随着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南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抓捕归案,受害人才从噩梦中醒来,生活终于归于平静。而被骚扰的背后,是隐藏着“套路贷”的“催债江湖”。催债公司暴力催债的,极易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等犯罪,警方提醒:催讨债务,要注意法律边界,做到文明要债。

  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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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罗佳文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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