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亲姐弟俩因父亲丧事回礼问题发生了一些口角,没想到弟弟竟在酒过三巡后,拿起水果刀捅向自己的亲姐姐和亲外甥。13日,记者了解到,启东法院对彭某童犯故意伤害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彭某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承担民事赔偿六万余元。
2017年6月23日19时许,启东市吕四港镇人彭某童酒后在家中与姐姐彭某莹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外甥李某下楼见母亲与舅舅吵架,便与舅舅发生争执,期间两人产生肢体冲突。彭某一怒之下去厨房拿起水果刀将李某左臂、腹部及姐姐彭某莹腹部刺伤,彭某莹当即报警。
经法医鉴定,彭某莹、李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彭某童作案时及目前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彭某童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并于案发后主动赔偿两被害人五万元。案件审理期间,彭某童主动向法院预交三万元,作为继续履行赔偿义务的保证金。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倪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