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职能,强化协作,履职尽责,以网络市场联席会议制度为载体,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查处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推动改善我市网络市场的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严格经营主体,保证网络经营活动可追溯。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按要求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管理。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经营行为。
打击侵权假冒,探索全链条全方位整治。加大网络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查处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进出口和寄递环节的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商品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
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加强对生活服务交易平台交易行为的监管监测,严厉查处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平台交易规则的检查和规范。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严惩对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和烟草制品以及未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违法行为。 冯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