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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开始申报 申报成功可享“三免”待遇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1-31 08:54:00

  中国江苏网讯 假如您参加无偿献血已超过20次,那么,欢迎您主动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昨天,市中心血站对外发布“关于申报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通知”,明确了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铜奖的表彰标准。

  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南通市中心血站连续十多年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2016年年采血量位居全省第四。截至2017年11月,全市无偿献血75075人次,采集血液23.09吨,采集机采血小板6242.5单位。市区无偿献血率达到了3.5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历年全市无偿献血完全满足临床用血,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3152人、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39人,共计3191人。

  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主要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其中,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计算。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市中心血站提醒广大献血达人:“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且2016-2017年度至少在本市参加过一次无偿献血。在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南通地区及外地累计献血20次及以上)申报有关奖项的,请献血者将南通地区以外的献血记录原件交市中心血站血液管理科,合并在本市的献血记录中一并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新版《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个人,可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记者冯启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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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