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505名低保特困人员纳入城乡居保
中国江苏网1月22日讯 贯彻十九大精神,将精准扶贫落到实处。昨天,记者从崇川区人社局了解到,2017年全区共有505名低保人员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其中新增参保114人,代缴保费资金达4.04万元;共有141个贫困对象领取了养老金待遇,全年为低保贫困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共计43.14万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7年以来,崇川区积极落实工作部署,将精准扶贫对象纳入城乡居保,确保实现精准参保,助力精准扶贫。全区对贫困人员未参保情况开展调查,并与民政部门对接,筛选出无任何养老保险、需要扶贫的人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参保动员,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做到应保尽保。
为做到精准扶贫,崇川区在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还进行了类型区分:符合缴费年龄的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保的,个人按最低缴费档次只需每年缴纳20元保费,区财政为其代缴保费的80%,连同财政补贴100元一并记入其个人账户;已经达到60周岁未领取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按2017年最新调整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即每月200元的标准来发放养老待遇,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