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检对未如实申报木质包装行为依法处罚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2-20 10:07:00
中国江苏网12月20日南通讯(通讯员 周利)日前,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对一物流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公司对货物包装木托未报检,且未进行热处理和熏蒸即出运。该批货物到达巴西目的港后,根据当地有关部门规定,进口商品木质包装箱(托)一律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否则不予清关。因此巴西客户在清关时拆除了设备的木托和木质包装箱,将其全部堆放在目的港,进行了热处理,并要求立即退运出口国。目前该批木托及包装箱木板已退运至南通集装箱码头。
由于该公司对木质包装未报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南通检验检疫局对其采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南通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出口企业加强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的学习,防止非主观故意因素造成的未申报;进出口企业应增强与国外客户的贸易沟通,准确掌握货物的实际情况,避免造成货物被扣留、销毁、退回等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