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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人大专题视察《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2-13 08:35: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张烨)我市首部实体法《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简称《条例》)施行至今已一年。《条例》施行后,是否有成效?施行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怎样让母亲河焕发活力?……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与各相关部门为濠河风景区发展把脉。

  问法于民

  母亲河有法可依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从无到有的里程碑,对于构建我市地方立法法规制度体系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如是评价。

  濠河风景名胜区是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风景名胜区,2012年被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大力改善交通条件、服务设施和游览环境,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但是因为风景区地处城市中心,与市民生活和城市功能关联度极高,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保护和利用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5年7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南通人大网站和各家媒体立即发布公告,公开征集2015-2016年立法计划项目,一个月就征集到立法建议项目近40件。其中,最受公众关注、排在首位的就是《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成立了立法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有关各方分工配合,共同参与。去年7月29日,《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部门合力

  规范景区保护管理

  濠河波光粼粼,岸边绿草茵茵,三三两两的老人在河边小憩,乱垂钓、乱停车的情况明显改善,新增的公共厕所干净整洁……实地视察的结果令人欣喜。

  《条例》共有八章四十八条,结合南通实际,对风景区活动遵循原则、管理体制、规划和建设、利用和保护、管理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条例》确立了风景区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并在不同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规定了违反条例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自《条例》出台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贯彻<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方案》,细化《条例》实施办法,明确濠河管理机构。市建设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与市编办重新梳理、调整市濠河管理处的主要职责,确定其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事项12项,快速组建景区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力量。市城管局对濠河周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拳治理污染濠河的“五小行业”。市旅游局与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濠河景区开展全面暗访检查。一年来,我市共制止违规垂钓、遛狗、游泳、设摊、晾晒等不文明事项9000余次,收缴并集中销毁的违规偷捕器具几百件,对性质恶劣的毁绿案件立案处理;社会来电来访投诉及数字化城管平台案件同比下降了94%。

  “法规的力量在于执行。依法监督是人大的职责。”12日,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张松泉说,自《条例》施行以来,人大先后召开职能部门、濠河周边街道与单位、人大代表三个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濠河风景区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建议。上月底,还在濠河游客中心码头、濠东生态绿地、文化广场等地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汇总梳理了市民、游客的307条问题和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规划引领

  擦亮城市名片

  “这前面的办公楼和酒店都会改为绿地,总规修编正在积极推进。”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邹亚萍介绍说,现行的濠河风景区总体规划是1996年省政府批准的。目前,总规修编工作已完成景区范围调整、初步成果、中间成果编制等阶段性工作。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表示,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濠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积极与濠河周边空间提升方案进行对接,争取早完成、早报批、早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对景区建设的引领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也将依法履行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对风景区总体规划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水平贡献力量。

  “贯彻落实《条例》,要注重生态、注重人本、注重协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建议,在完善濠河景区功能配套的同时,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尽早谋划,把濠河周边的景点串联起来,让濠河这条“翡翠项链”熠熠生辉。

  副市长吴永宏表示,市政府进一步抓好整改措施落实,梳理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明确负责部门和整改时间表,及时向人大汇报进展情况。继续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扩大《条例》知晓面,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此外,进一步提升景区保护建设管理水平,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操作性,理顺管理营运体制机制,擦亮濠河的5A级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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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