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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人 双节将至,请拿好这份理性购物手册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9-29 08:40:00

  中国江苏网讯 临近国庆中秋双节,全市各大商家的促销活动越来越频繁,优惠力度也越来越大。根据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热线往年受理举报(投诉)的情况,节日期间牵涉到商品价格、欺诈消费等方面的消费矛盾也日益突出。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受让利促销、节日优惠等宣传广告诱惑,避免盲目消费引起的价格纠纷。”28日,市物价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 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事先了解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售后服务保障、价格等,货比三家后再行消费。

  ☆ 对一些消费金额巨大的项目,尽可能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以防引起争议。

  ☆ 在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时,网络交易经营者标示的划线价、促销价等必须真实有依据,且保存好相关资料以备调查。

  市物价局同时提醒各经营单位:

  ▲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不得使用欺骗性的标价方式或者虚假的价格承诺诱骗消费者交易。

  ▲ 一些大中型超市(商场),在商品换档之际需要增减标价内容的,要严密组织,指定专人管理,防止出现不按规定标价、货签不一致或者低标高结等现象。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利用对交易方不利的条件、环境等,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特别是汽车经销商,在双方议定的车价的基础上不得强制收取上牌(综合)服务费、汽车装潢费等相关服务费用。

  ▲ 机场、车站、港口、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单位(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据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自主合理定价。

  ▲ 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或者管理单位应通过自办网站、在封闭区域入口处设置公示栏、显示屏等方式,选择与相应区域消费人群基本需求密切相关、消费量大且价格相对稳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公布。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强制、变相强制交易方接受交易价格的行为。

  市物价局也将在节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月饼、粮油、肉、禽、蛋、菜、奶、食盐和当地居民特色消费食品等市场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查处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行为,查处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如实标明价格附加条件等行为。

  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副主任蔡敏剑表示,市民如有相关价格咨询、投诉,请及时拨打12358举报热线,热线全天候受理群众的各类咨询举报。

  记者 沈雪梅 卢兆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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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