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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相关方案 监测预警、保障供应短缺药品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24 10:41: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陈可 实习生朱谦)自我国全面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及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临床必需、用量不确定、价格低廉且无替代的药物出现供应紧张,甚至出现短缺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和患者用药需求。23日,市卫计委出台《南通市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供应保障方案(试行)》。

  完善监测网络

  方案提出,在继续发挥巩固国家级和省级短缺药品监测哨点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县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在全市药品流通与使用领域开展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建设市、县短缺药品监测哨点,形成贯穿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实时、动态掌握短缺药品供求信息情况,提升短缺药品监测精度和预警能力。

  各监测哨点在日常诊疗和经营活动中,对出现传染病、急(抢)救、特殊病用药等治疗性药品短缺或预见性短缺时,应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短缺原因并上报。

  实行储备制度

  在做好监测的同时,我市还将实行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制度。一方面做好省级储备,另一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在本市主流药品经营企业中遴选1-2家药品经营企业(单位)为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对《南通市短缺药品储备目录》内药品进行储备与供应。承储企业根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药品需求,按照1-2月平均用量进行储备,提升急(抢)救、特殊病用药等药品在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诊疗中的应急保障能力。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也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建立药品库存预警机制,对省、市级储备目录内需求药品通常应保持1-2个月常用量库存,其他易短缺药品应保持1个月常用量库存。

  建立调剂机制

  方案提出,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短缺药品调剂机制,设立市全科(专科)短缺药品调剂点,出现诊疗急需药品短缺时,可互相调剂使用药品,提高短缺药品应急保障水平和应急能力。

  通大附院、市一院、各县(市)区人民医院为全科药品调剂点,市肿瘤医院、市三院、市四院、市六院及市妇幼保健院为肿瘤、传染病、精神病、结核病、妇幼保健专科药品调剂点,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急需时,可向调剂点申请调剂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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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