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南通 > 关注南通 > 正文

0

南通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96名青年干部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19 07:56:00
   18日,南通发布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2017年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工作启幕,将遴选96名青年干部。报名时间为8月22日9:00-23日16:00。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其中机关(参照管理单位)64名、事业9名,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3名。与以往相比,今年统筹遴选的职位条件设置更加合理,并增加了心理测评环节。如综合部门不限专业条件限制,突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的要求;经济部门则突出专业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要求。年龄要求上突出年轻化,要求科级干部为82年以后出生、科员为87年以后出生。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报考者可以登录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市国资委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如有政策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85098548(市委组织部)、59000691或59000158(市人社局)、85055059(市国资委)。

 2017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计划职位表

南通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17年统筹遴选青年干部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统筹遴选青年干部岗位简介表

遴选条件等

2017年南通市市级机关统筹遴选青年干部简章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

(4)担任科级职务的人员应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级职务的人员应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统筹遴选: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转任到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新任职务试用期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www.ntpta.gov.cn),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8月2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8月22日9:00~8月23日18:00。

所有参加遴选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将报名资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下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_遴选单位_职位代码)发送到本简章公布的各遴选机关(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

遴选机关(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统筹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职位。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24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初审合格的人员,须于9月1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适岗评价与笔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遴选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可同时申请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适岗评价总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8月31日之前完成。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9月5日13:30-16:30,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9月8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期间,组织面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评(具体安排面试当日另行通知),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参考。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统筹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9月9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由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遴选机关(单位)抽调干部(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由同一考察组考察。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应严格审核干部档案,认真听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请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政情况鉴定。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对考察对象进行突击提拔。

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统筹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单位)将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机关(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2017年南通市市属企事业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简章

一、范围和条件

(一)事业单位遴选范围

全市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以下干部。

(二)企业单位遴选范围

全市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以下干部,市级在岗优秀青年人才,县级在岗专项事业编制的优秀青年人才和任满一个聘期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3)担任乡科级职务的人员应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级职务的人员应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职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统筹遴选: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www.ntpta.gov.cn),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8月2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8月22日9:00~8月23日18:00。

所有参加遴选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将报名资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身份证明、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下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_遴选单位_岗位代码)发送到本简章公布的各遴选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企业单位统一发送到市国资委预留的电子邮箱。

遴选企事业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统筹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8月23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初审合格的人员,须于9月1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适岗评价与笔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同时申请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有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适岗评价总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或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8月31日之前完成。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9月2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9月5日13:30-16:30,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9月8日9:00-15: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具体遴选单位参与实施,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期间,组织面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评(具体安排面试当日另行通知),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参考。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有专业能力测试的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后的成绩)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统筹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岗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9月9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部署,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岗位的考察对象应由同一考察组考察。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应严格审核干部档案,认真听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请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政情况鉴定。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对考察对象进行突击提拔。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统筹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单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同意。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遴选到企业的,须在正式办理手续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标签:

责任编辑:张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