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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一男子酒后驾车肇事 找人顶包被民警当场识破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18 14:28:00

  中国江苏网8月18日南通讯(通讯员 刘峰 )日前,海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报警,在海门街道张北路日新路延伸段路口发生一起单方面的交通事故。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事故车辆和两男一女三人在现场,此时“双簧”开始了……

  一名年轻女子陈某自称是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当民警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女子种种不自然的表现引起了民警怀疑。当民警现场勘查结束时,将相关装备收拾上警车,准备让女子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正当她拿起笔准备时,民警轻轻说了一句“你知道这个字签下后的法律后果吗?”。顿时,女子犹豫了!此时,民警当场向女子讲清了利害关系,让她考虑清楚。民警再三询问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是谁,一旁的陈姓男子一直保持沉默,另一名贾姓男子在着急了,说车不是女孩驾驶的,具体驾驶人不知道名字。民警立即对贾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并将现场三名人员带至中队,连夜开展调查。

  经查,前天晚上,贾某晚饭后驾车到海门某酒吧玩,贾某和朋友一直畅饮、狂欢到凌晨3时,3人一共喝了2箱啤酒,期间,贾某喝了大概10瓶啤酒。结束后,贾某驾车送完一起喝酒的朋友后,在返回途中发生了事故。此时,贾某下车查看,发现车辆损毁十分严重,已经不能驾驶;贾某就通知朋友刘某到现场。贾某知道自己酒后驾驶要面临处罚还得不到理赔,便想到找人“顶包”。于是,刘某打电话让所谓的驾驶员陈某到现场后,贾某分别拨打了110和保险公司的报警电话。

  目前,驾驶人贾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请人“顶包”等行为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待其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还将面临酒后驾驶的相关处罚;如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标准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交警部门对陈某某和刘某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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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戚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