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南通 > 关注南通 > 正文

0

南通市区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参保方式取消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7-07 09:13:00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 记者昨天从我市人社部门获悉,《市政府关于修改<南通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决定》日前正式印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有了重大调整。

  此次政策修订主要是对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进行调整,严格按照省政府93号令的要求,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确保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应保尽保。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要求,此次政策修订取消了我市自2011年开始实施的农龄折算一次性补缴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做法,使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依法合规。

  此次政策调整以6月30日为时间节点。考虑到从征地到办理社会保障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6月30日前已经批准征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在9月30日前可按调整前办法办理,10月1日以后不再办理。对7月1日以后批准征用土地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严格按照新政策落实社会保障。

标签:

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