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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双学区房拍卖340万成交 买受人毁拍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02 08:55: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袁晓婕)今年4月,市区银花苑的一处双学区房,在崇川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从135万起拍,一路飙升最终以340万的价格成交,引起市民热议。可是,不曾想到,这位买受人在法院多次联系的情况下,却一直没有打款。最终,经过崇川法院合议庭合议认为,买受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毁拍,裁定银花苑的房产重新拍卖。

  银花苑(资料图)

  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显示,这套房子位于市区银花苑48幢1105室及阁楼05室,住宅建筑面积139平米,阁楼68平米,是城中小学和市三中的双学区房。在4月13号的拍卖中,这套房子受到了追捧。当时,共有34个人参与,通过176次的竞价,最后以340万成交,买受人27万保证金直接转入法院账户。

  但在竞拍成功后,崇川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这位买受人,多次强调拍卖规则,要求其务必在15个工作日打款,以免造成损失。在多次沟通中,这位买家也表示房子其实是想要的,但由于贷款及资金流动问题,这笔钱一时无法筹措到位。面对这种情况,崇川法院执行局也给予了一定的宽限期,但买家仍未能将房款汇入相应账户。最终,经过法院合议庭合议认为,买受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毁拍,裁定银花苑的房产重新拍卖。那么,这起拍卖中,这位“冲动”的买受人会面临什么损失?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崇川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任磊透露:

  ●由于买受人悔拍,根据相关规定,崇川法院决定没收他的27万元保证金,并且限制其参加下一轮银花苑的重新拍卖,这27万的保证金将冲抵第二次拍卖时,达不成上一次成交价时的“差价”;

  ●若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银花苑的房产,也将重新发布拍卖公告公示一个月,再放到司法平台上。

  据了解,2015年,江苏省试点实行网络拍卖,通过在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已成功拍卖了几百套房源。

  法官提醒,淘宝网司法拍卖非同儿戏,切忌盲目跟拍,一时冲动造成后果。作为竞拍人,一定要阅读《拍卖须知》、《拍卖公告》、《房产的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对房产状态有充分了解,在对房产价值有一定心理预估的情况下,再参与拍卖。若竞拍成功又反悔,将依法承担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我市自淘宝网司法拍卖以来,遇到的第二次买受人反悔案例。

  2016年3月24日,因受贿而被判刑的江苏省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徐超一幅“雅贿”赝品《诸君一笑图》在淘宝司法平台开始竞拍,编号为“G9803”的竞拍人以10.79万元成交,但事后这位买受人反悔。同年5月3日,该拍品再次上线,最终以10.09万元成交,其中造成的7000元“差价”由“G9803”承担,并被没收拍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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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