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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春学期市区普高收费标准发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1-26 09:27:00

  中国江苏网1月26日讯 23日,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今年春季市区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市直高中高一年级收取教材费270元、作业本费80元、社会活动实践费50元,高二年级收取教材费360元、作业本费80元、社会活动实践费50元,高三年级收取教材费100元、作业本费80元。各年级的校服费按通价费[2011]248号等文件执行。教材选用,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规定执行,学校不得重复征订。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伙食费,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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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