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跨区办理结婚登记试点工作。
适用范围:户籍在南京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行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补办结婚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办理方式:全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结婚登记预约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跨区结婚登记。 当事人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公众号、“我的南京”手机APP预约申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