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史明静 融媒体记者 夏雪晴)近日,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的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野生长江鱼鲜”专项检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长江生态资源。
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今已近半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食用。为此,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开展“野生长江鱼鲜”专项检查,严禁采购、烹制、销售等任何形式的野生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对检查中发现违规销售野生长江鱼鲜的行为,将严格依法从重从快处置。
现在市场上还有“江鲜”在售卖吗?10日上午,记者走访了辖区内农贸市场。在红山小营村集贸市场,进门左手边的LED屏上“保护长江,不卖不食野生长江鱼鲜”标语循环滚动,在水产区域还张贴了宣传海报。在进香河集贸市场,门口的横幅督促消费者或市场经营者不卖不食用江鲜。“这边是以河鱼为主,我们这里是严格禁止售卖江鲜。”香铺营集贸市场一水产店主告诉记者,近期他们也接到了禁止销售江鲜的通知,市场还用宣传喇叭重复播放,时刻提醒他们注意。
“此次检查范围广,抽查频次高,涉及的菜市场和餐饮店主,都很理解配合。”据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张蕾介绍,在对饭店进行突击抽查时,还严格要求规范店招及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等字样,更不允许利用网络社交平台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截至目前,玄武区已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06家次、场内水产经营户180户,检查餐饮单位683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1家餐饮商户店招、菜单不规范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