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警示广告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能力,11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十件全省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件案例涉及南京企业。
一件是南京金至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以虚构的“南京新生活环保宣传教育中心”的名义,未经同意向潜在客户发送短信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今年6月,高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
另一件是南京青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对其销售的各类食品进行宣传时,存在对商品销售状况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情形,并使用“最顶级”“最地道”等广告用语,且部分广告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存在贬低其他经营者商品的情形,违反了《广告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今年3月,建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记者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