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相关要求,9月15日,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从10月15日起,南京市绕城高速公路G2503(原绕越高速,不含本道路)合围区域内,每日7时至24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
本次限行的高排放机动车是指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上述车辆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
目前,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80万辆,其中汽车占267万辆;南京市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约0.6万辆,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约4.1万辆。虽然高排放机动车数量仅占南京机动车总量的1.6%,但测算其各类污染物排放约为2.85万吨,占到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19%。根据相关数据显示,1辆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大致相当于20辆国六汽油车的污染物排放,1辆国三标准排放的柴油车大致相当于10辆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车的污染物排放。全面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将为南京建设生态环境绿都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环境部门介绍,截至2016年底,南京市已淘汰近7万辆黄标车(国一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年度减少污染物排放6.75万吨,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有了明显提升。但进入2018年,南京市空气质量出现明显下滑,优良率同比下降3.5%,PM2.5年均值同比上升7.5%,是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机动车污染是继工业、扬尘污染之外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第三大污染因素,防治迫在眉睫。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西安、苏州等城市先后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了限行措施。其中,上海早在2015年就开始对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采取限行措施,比南京早了整整4年;苏州作为省内率先对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实施限行的城市,部分区域甚至24小时全天禁行。
2018年,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实施淘汰补贴的通告》,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提前淘汰的,可以享受2750元至4万元不等的政府补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之前。请广大车主尽早办理车辆报废更新,确保获得政府淘汰补贴。(记者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