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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岁 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倾“心”发布
2019-06-07 11:5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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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7日南京讯 (记者华诚) 昨天上午, “法在身边 德润心田”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在江宁区东山街道中前社区召开。

  省高院、省妇联领导,中国妇女十二大江苏部分代表和省妇联十三届执委代表,省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等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妇联分管主席、权益部长,各县(市、区)妇联分管主席,案例讲述人、案例点评专家、案例获奖单位代表和社区群众近300人参会。

  

  (省妇联副主席崔娟在宣读入选的十大典型案例名单)

  此次通过十大典型案例的发布,以案说法,既是一次普法、送法下基层的行动,也在庆祝《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年。据了解,这十大案例对于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维护既有普遍性又有代理性,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十大案例中,有离婚夫妻对子女的争夺战,也有对子女不负责任的“家事”变成遗弃性质的“刑事”案;有父母对子女教育失当,因管教造成人身伤害案,有丈夫对妻子施以家暴引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有贩卖亲生子女的父母被撤销监护人权利案,也有受托管机构因监护不到位,造成儿童健康权受损案;有妇女因婚变造成土地承包权被侵害案,也有夫妻一方私下举债,离婚后是否属共同债务案。

  这些发生在身边看似寻常的“家常里短”、“家务事”,常常游走违法边缘,处理不当就可能触线犯法,造成人生遗憾甚至人伦悲剧。例如在离婚纠纷案,法院和妇联联手,启用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和心理疏导员进行深度参与,在审理的同时融入调解,拓展了家事审判治愈职能的发挥,最大程度维护各方的讼求。某种程度阻止夫妻双方恩断情绝后还要反目成仇发生更大悲剧,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正是妇联的积极出手,让“刚”性法条赋予“柔”性的光芒,用一个“情”字营造最大程度的“和”,这也是处理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摸索出情、理、法的兼容。

  再例如在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案,不是机械适用法条办案,而是通过启动家事案件调查程序,纠正父母的认识误区,真实反映未成年子女的意愿,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引导和处理。

  特别一说的是, 此次入选的十大典型案例是经过江苏各地初评和系统推荐,从近三年审结的相关案件中推选出的93个案例参评,并由省人大、省法院、省内知名高校、律师事务所、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查阅材料、核实内容、评议投票等方式,在综合考虑案例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基础上,最终评选出。

  

  

  (办案法官现场分析案情)

  

  (专家对案例进行现场点评)

  特别一说的是,此次案例发布,采用了网络视频直播形式,大大拓展了受益面和传播面。在发布会现场,采用了主持人讲述案件,办案法官现场分析案情,对判决结果进行解析,最后由专家学者进行现场点评。这一创新的发布形式,最大可能还原案件处理的全过程,特别是专家画龙点睛的现场点评,让受众清晰明了案件的典型意义,也深刻理解案件背后法官和妇联干部的良苦用心。

  随后,省妇联、省高院领导为十大典型案例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参会的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表示,深受启发和教育。这为她们日后处理类似的“家务事”提供了一套全新思路,而这正是主办方将案例直接送到基层社区的初衷。

  江苏省妇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土地权益、人身权利和儿童安全、监护等方面内容,这些案例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折射出当前妇女儿童维权的重难点,对办理同类个案或解决妇女权益重难点问题具有指导借鉴意义,能够有效提升妇女工作者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维权和履职的能力,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更好地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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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华诚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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