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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推出的管理标准体系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肯定
2019-03-26 08:40: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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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怎么用、怎么管,南京有了规范性标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制定了25个公车管理标准,今年开始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行。该标准体系得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肯定,成为全国机关事务系统的一大亮点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进公车管理标准化,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公车管理标准化工作立项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了多场专家培训及标准研讨会,征求了各区公车主管部门、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以及相关兄弟城市公车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制定完成了25个公车管理标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公车管理体系。

  据了解,南京市是全国首个制定公车管理标准体系的城市,这一工作得到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肯定,认为南京率先在全国进行的这一探索非常有意义,有利于促进公务用车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全国机关事务系统的一大亮点工作。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给予指导。

  记者注意到,这25个标准包括各主管部门及管理部门岗位职责、车辆编号、车辆标识、购置规范、日常维护、档案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内容。

  前年开始,我市公车的车身都贴上“公务用车”标识。此次制定的标准对公车的标识进一步规范化,提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用车等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公、检、法、司等中央公车改革办明确的12个部门执法执勤用车,按已有喷涂标识执行,其他未喷涂明显标识的行政综合执法车辆,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标识。标识的形状为菱形或长方形。深色车辆采用蓝底白字图样,浅色车辆应采用白底蓝字图样。

  主管部门如何监督公车使用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标准对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监督管理报告和监督管理处置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公车监督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合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上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监督的内容包括要遵守“五个不得”规定:不得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违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遵守定点停放和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使用公务用车有派车登记等。

  标准还规定了驾驶员管理内容和惩处机制。驾驶员如发生不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不服从管理;未经许可私自出车的,或公车私用;发生事故不向单位或交警报告的,或擅自撤离现场的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造成事故或影响的,应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

  此外,公车报废、拍卖也得遵守一定的流程和要求。报废或拍卖前,公车管理部门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向公车主管部门申请报废、拍卖处置公车。公车主管部门应对车辆的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近两年的维修费用进行审核。公车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报废、拍卖评估,并给出报废、拍卖意见。

  该标准推行已有2个多月,得到了机关单位的一致称赞。南京一机关车队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以前管理公车标准不一,现在有了统一标准,有据可依,更有利于开展工作。据了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推行该标准的同时,还将与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修订完善各项标准,最终实现标准体系可操作、可推广。

  本报记者许琴

  本报通讯员肖燕 陶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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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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