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钢通讯员环指宣)昨天,随着北京东路太平花园小区脚手架的拆除,2018年度最后一个建筑立面整治工程宣告完工。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为巩固精细化建设管理成果,我市近日发布《南京市建筑立面整治工程验收移交接管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出新后的建筑立面交由属地街道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已出新立面和设施。修改需报街道批准实施,并按原标准恢复。
与周边环境和历史文化的和谐统一,是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的一大特点。例如,北京东路立面二期整治涉及38幢建筑,实现了“民国风”连点成片。在太平门附近记者看到,金陵大药房所在建筑通体青灰色,搭配大片茶色玻璃,屋顶设计成尖顶。考虑到沿街法桐已经高过屋顶,设计方巧妙地将树“包”进了屋顶中。一街之隔的太平花园,采用米黄色加咖色搭配,通过立柱修饰,具有浓浓的民国建筑风格。户外晾衣架统一改为室内阳光房,既满足了晾晒需要,也使得沿街立面干净清爽。
市建委城建处副处长严怀贵告诉记者,我市自2016年实施沿街建筑立面整治以来,涌现了太平南路、北京东路等一批示范成果。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倾注了设计者、施工者、管理者大量的心血,如果店家擅自更换门头,就会破坏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成果。贯彻“城市要像绣花一样治理”的理念,就要告别过去“出新—破损—再出新”的粗放模式,因此,有必要出台《办法》进行规范。
华侨路沿街立面整治于去年初完工,走在这条街上,两侧建筑色彩清爽、风格现代。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出台的《办法》,他们邀请街道参加验收移交工作,一幢楼一幢楼查看,并把工程图纸等全套建筑资料移交街道进行后续监管。今年上半年,该区还将有一批沿街整治完成的建筑立面移交街道,“沿街商家更迭很正常,但要更换门头,必须向街道提出申请,不能擅自更换。门头字体、大小和色调,都要按照周边风格设计,不能破坏沿街整体风貌”。
北京东路二期立面整治后展露出新的建筑风格。本报记者何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