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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检公布“2018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2019-01-09 09:45: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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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报网讯(通讯员雒呈瑞记者许震宁)昨天,“2018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评选活动揭晓,闫某某等人在医院门前为非院前急救和转院病人相互斗殴一案引人关注。“此案的成功办理,直接促成了有关部门出台举措规范非院前急救行为。”市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

  2018年1月31日11时许,河南籍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等6人与安徽籍犯罪嫌疑人程某等2人,自备“黑120”救护车,在东部战区总医院急诊中心因争抢一名需转院至454医院的病人,相互压价,继而发生口角和殴打,双方在医院急诊室、门前广场、停车场收费口等多处发生聚众斗殴,双方使用了木棍、U形锁等器械,造成两人轻微伤、围观人数达200余人的后果,影响恶劣。检方另查明,2015年以来,闫某某等人在一家医院先后因争抢转院病人生意斗殴8次。

  去年9月,闫某某等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检方办案时发现,闫某某等人的斗殴行为,直接原因是争抢转院病人,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针对非院前急救或者转院病人的急救服务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供需失衡问题。

  办案检察官介绍,正规救护车供给严重不足,满足院前急救已捉襟见肘,更无力用于非院前急救,从而导致“黑120”市场需求旺盛。同时,非院前急救救护车管理尚存在空白,社会力量无法进入。

  “2017年,仅东部战区总医院的患者出院或者转院人数就高达6万—7万人,但基本无相应的救护车辆提供急救服务。”这位检察官告诉记者,据市卫计委统计,截至2018年4月,全市登记的急救车辆仅150辆,在编工作人员仅100余人,无法满足非院前急救和转院病人的需求。犯罪嫌疑人闫某某正是利用非院前救护法律法规缺失、市场需求旺盛而合法有效车辆供给量少的现状,购买了轻型客车,挂靠安徽、河南等外地医院牌照,私自改装成急救车辆,长期在南京各大医院从事违法接送病人的业务,大肆获利。

  为此,玄武检方没有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积极走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部战区总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鼓楼医院以及公安机关等,多方寻求应对之策。并积极承担起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向省、市检察院,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市卫计委迅速行动,牵头成立了一支非院前急救救护队伍,建立了相关流程和制度,从根本上防治“黑120”乱象。

  不久前,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多部门将联合行动,对活跃在南京各家医院附近的“黑救护车”进行整治。同时,我市非急救转运业务最终交由南京长客集团,并专门成立了非急救转运服务机构进行统一规范运营。

  “非急救转运车辆先期将投放20辆,未来几年内达到300辆。”有关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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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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