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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公布2018年度十大醉驾案例 女司机酒驾比例逐年上升
2019-01-07 07: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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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醉驾作为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一直以来都是交警部门查处的重点。2018年南京交警持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根据上级部署先后开展“春雷”“夏安”“秋风”“百日安全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处醉驾数量相比2017年下降2.2%。根据“百日安全行动”部署要求,南京交警部门现将一批典型醉驾案例向社会进行曝光。

  据统计,南京交警部门2018年查处的醉驾案例中,酒精数值最高的前十位均为男性,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6岁,平均年龄为39.8周岁。从查处的整体情况来看,35至45周岁的驾驶人在酒驾查处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最高。除此之外,近年来女司机酒驾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甚至还有年轻女司机二次酒驾被交警查处,目前女司机酒驾比例在全市酒驾查处总人数中占2.7%。

  醉驾撞树当场死亡,给家人留下无尽悲痛

  2018年11月29日21时,浦口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高狮线大林公交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驾驶人张某(男,45岁)受伤严重,后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死亡。经血液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31.7mg/100ml,根据调查相关证据,交警最终查明驾驶人事发之前曾在家中大量饮酒。同时根据事故实地勘察发现,事发路段是一个弯道,当时驾驶人张某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拐弯时并未及时减速,而是直接撞上路边的一棵树,事故造成驾驶人当场死亡。事后经查张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醉酒肇事还逃逸 面对民警变戏精

  2018年12月22日23时40分,郑某(男,60岁)驾驶一辆灰色现代轿车在浦口区沿太子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晓山广场附近时,与前方市民尤先生驾驶的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发生了碰擦。事故发生之后,郑某并未停车而是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尤先生见状则驾车在后方一直跟随。

  从太子山路跟随三四公里到宁六公路时,尤先生见肇事车正在等红绿灯,于是下车与郑某理论。当发现肇事车驾驶人郑某存在酒驾嫌疑准备再次逃跑时,尤先生一把拉开车门坐进了肇事车后排,随后拨打报警电话。江北新区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郑某竟然谎称坐在后排的尤先生是他朋友,要送他回家。民警立即将肇事车辆暂扣并将郑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30.3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四倍以上。郑某交代当天晚上先后在两家KTV内大量饮酒,后来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害怕交警查处,于是才肇事逃逸。

  目前,警方已对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醉驾闯入单行线 逆行撞车偶然中的必然

  2018年3月20日深夜1点,驾驶人李某(男,32岁)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越野车沿莫愁路由北向南一路逆向行驶至市妇幼门口与市民查先生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驾驶人李某存在酒驾嫌疑,于是立即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32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李某交代当晚跟几个朋友在石鼓路附近吃饭,其间喝了不少酒,之后心存侥幸驾车准备回家,没想到发生了事故。2018年7月,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宣判,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李某驾驶证被吊销,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领。

  南京交警提醒,酒精会极大地影响驾驶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酒后驾驶机动车事故风险与平时相比更是高出近30倍。酒驾发生事故,不但保险公司会拒赔,而且还会因为酒驾的恶劣情节从重追究驾驶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姚均祥

标签:死亡;家人;查处
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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