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琴)今年12月13日,《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此前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近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昨天,就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该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他强调,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体现我市的政治担当,既是保障国家公祭活动的立法,又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很高的社会关注度。因此,必须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
龙翔说,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使条例制定的过程同时成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不仅南京的市民踊跃参与,全国各地的群众也积极参与到了这个过程之中。据不完全统计,网上关于条例的相关报道有数十万条,参与互动的群众更是不计其数。应该说,条例的制定凝聚了全社会广泛的共识,受到广泛的好评。条例通过后,要继续宣传好、解读好条例内容,为条例的全面实施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条例将在今年12月13日正式实施,龙翔说,从今年起,我们全市对国家公祭活动的保障就要以条例为法律依据。对规定性内容要制定出具体细化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布便于执行,对于禁止性的规定,特别是条例规定的三种禁止性行为,尤其是“精日”行为,要以条例为依据,按照条例划定的“法律红线”,旗帜鲜明地依法坚决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良法保障善治,严格执法是关键。龙翔说,条例正式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执法检查,确保条例规定的内容得到全面落实。为了保证条例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配合市政府制定好条例实施的细则。各相关部门要担负起执法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组织好国家公祭各项保障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发挥执法监督的“法律巡视”作用,保证条例执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