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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公布 已累计孵化科技企业69家
2018-09-27 11:16: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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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毛庆)近日,根据《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及配套细则《南京市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我市公布第三批26家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智能装备和生物医药等领域,已累计孵化科技企业69家。

  备案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经过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新型研发机构应在我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运营公司;运营公司应为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人才团队持有50%以上股份,各投资方应主要以货币形式出资,如确需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其无形资产应确权,经第三方评估后将所有权转移至运营公司;依托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或境外知名高校院所、知名跨国公司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来源等。

  本次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均依托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其中依托国内高校平台的占65%、中科院平台的占8%、龙头企业平台的占12%、境外高水平科研平台的占15%。依托在宁科研平台的占54%,超过总数一半。

  从区域分布来看,有25家备案机构落户在各高新区内,各高新区已成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主阵地。其中南京高新区(江北新区)和江宁开发区高新园各5家,江宁高新区3家,建邺高新区、麒麟高新区、徐庄高新区、雨花台高新区各2家,白下高新区、新港高新园、栖霞高新区、鼓楼高新区各1家,另有1家落户在秦淮区。

  目前我市已累计备案三批新型研发机构共81家。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力度,以推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为核心,坚持量质并举,更重质量,加快建设更多更好的“老母鸡”式的平台型机构,扶持优质机构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

  根据市委一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对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将一次性给予每家50万元的平台资金补助,年底绩效评估后,将择优发放最高500万元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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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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