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高苑 记者张源源)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被告人谢某出生于1994年,谢某以2.5万元的价格向在广西种植大麻的“上家”赵某购买1公斤大麻。接到“订单”后,赵某按要求将1公斤大麻分为3个包裹发出,其中2个100克“货品”被直接快递送至“客户”手中,另有800克大麻被送至谢某在江西的住处,随后被贩卖至全国各地。
该案中,谢某因走私、贩卖毒品最终被判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也被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介绍,该案中,“上家”赵某位于广西,另一名“上家”身在海外;第二层级的被告人谢某身处江西九江,第三、四层级的被告人分散在重庆、无锡、杭州、上海等地,甚至还有部分毒品是从国外走私入境。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和快递方式,足不出户就完成了毒品交易,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毒品扩散范围更广。另外,该案8名被告人中,有7人案发时年龄不满30岁,且均为大专或本科学历,另一人案发时33岁,体现出毒品向青年及高学历人员扩散的趋势,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蒋惠琴说,从毒品罪名分布来看,贩卖、运输毒品及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是我省最主要的毒品犯罪类型,占所有毒品犯罪90%以上,体现出我省毒品犯罪过境地、消费地的特征。全省法院着眼毒品犯罪形势,突出打击重点,在继续保持对大宗毒品犯罪人、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严厉打击零包贩卖、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2017年全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对被告人适用5年以上重刑的约17%,远高于其他犯罪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