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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改善遇到“天花板”,怎么办?
2018-05-29 10: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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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29日讯 空气质量改善出现“天花板”效应怎么办?5月28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建议,要推进绿色发展,坚决向过剩污染产能“开刀”。

  环资城建委“敲黑板”:

  这些问题已是突出短板

  从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的调查情况看,全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趋好,但局部还有反弹。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指出,我省长期形成的“煤炭型”能源结构、“重化型”产业结构及过剩产能短期内难以明显改变和化解。一些地方空气质量改善出现“天花板”效应,尤其是各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基本到位,治理潜力不大。

  水环境质量改善难度不断增大,重点排污口临近海域环境污染依然严重,太湖富营养化的藻型生境尚未改变。环资城建委调查发现,我省环境风险依然较高。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年积累的环境风险隐患仍较突出,主要存在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能力失衡、减存量压力大、缺乏处置利用技术、转移渠道不畅通等情况。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长江江苏段分布着700多家化工企业、110多个化工码头,年过境危化品超过2亿吨,给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带来巨大环境风险。沿海一些化工园区污染较重,威胁近海岸生态环境安全,去年,近岸海域水质有所下降。

  环资城建委在调研报告中指出,我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尚未完成,修复成本巨大,危废安全处置设施能力不足,部分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暗管偷排等恶意违法现象。

  坚决向过剩污染产能“开刀”

  调研报告指出,按照国家要求,今后五年要消灭重污染天气,按照省“十三五规划”,至2020年优良天气要达到72%的比例,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对蓝天保卫战进行倒计时,逐级分解落实考核任务,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环资城建委认为对实现环境整治达标无望的地区,不仅要依法实施区域限批,还要通过提高排放标准大幅削减重污染行业产能,其他地区也要大力削减过剩和重污染行业产能。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群众举报多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建议2020年底前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全面管控

  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沙安勤等10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土壤修复治理的议案》,为此环资城建委进行了专门调研。此次会议上,环资城建委也提交了议案审议报告,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2019年上半年安排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促进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土十条”规定。建议强化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管控,争取在2020年底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做到摸清污染家底,建立污染台账,全面进行管控。

  记者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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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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