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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向高新园区赋予165项审批权
2018-05-11 09:32: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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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毛庆 通讯员姜进 徐杰锋)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推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园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近日,我市公布了《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和《赋予高新园区全链审批权限指导目录》,旨在解决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园区内重要关键节点审批权限缺失,无法实现闭环式全链审批,权力事项碎片化和行政审批时间长、盖章多、中介多、材料多、收费多等“一长四多”等问题,实现开发区“园内事园内办”。

  去年年底,针对各级各类园区数量比较多、运行质量不高、同质化竞争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我市整合设立了15个高新园区,最大限度整合科技园区资源,从知识创造、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参与国际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打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集聚区。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赋予高新园区全链审批权限指导目录》,坚持依法赋权、整体赋权、精准赋权和统一赋权导向,所有下放的审批权力事项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的,而且着力解决开发区和高新园区审批主体多、办事不方便等问题,将相关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发证等环节“全链”“整体”依法赋予高新园区。

  目录共165项,分三大类,即:第一类赋权园区直接审批事项,共111项,涉及人社、发改、经信、卫计等部门,比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内资企业登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第二类赋权园区分支机构审批事项,共30项,涉及国土、公安等部门,比如改变土地用途审查、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第三类赋权可由开发区直报事项,共计24项,涉及司法、商务等部门,比如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和注销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地方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此次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共220项,按照应赋尽赋的原则,将省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中的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赋予我市国家级开发区。

  据悉,为提高园区内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我市开发区和高新园区为企业提供预审代办、集中审批和对企业投资“零用地”技术改造和非独立选址等项目实行“不再审批、有效监管”等涉企服务。下一步,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将切实做好高新园区赋权衔接工作,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赋权到位。开发区和高新园区将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特别是加强对事关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事项的监管,确保赋权有序,监管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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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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