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暂停新增运力20日前购买的新车仍可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2018-04-20 10:20: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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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葛妍)昨天,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从4月21日零时起,市交通运输局暂停受理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增运力许可事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暂停受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新增车辆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许可事项。

  据市交通运输局介绍,2017年1月起,网络预约出租车快速增长,全市目前已拥有7家平台公司、近2万辆网约车,加上原有的巡游出租车,总运力规模已达3万余辆。近期,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使用无资质车辆及人员,采用高额双向补贴、低于成本价等违规经营行为,破坏了出租汽车市场环境,也给城市交通秩序带来巨大压力。

  为了保障城市交通有序运行,净化出租汽车市场环境,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建立交通、公安、物价、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出租汽车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其次,暂停出租汽车新增运力。具体为,从2018年4月21日零时起,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暂停受理出租汽车新增运力许可事项。符合许可条件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18年4月20日24时前的车辆除外,上述车辆应在2018年7月20日前提交符合规定申请许可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从2018年4月21日零时起,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暂停受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新增车辆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许可事项(持有交通运输局核发的网约车《预审合格通知书》的车辆及更新的巡游车车辆除外)。

  据了解,此次对出租汽车新增运力的暂停依据为《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按照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原则,网约车运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个性化出行服务需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发布监测报告、警报加以引导,必要时政府采取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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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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