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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1家单位成为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18 10:03:00

  中国江苏网8月18日讯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日前经财政部同意,江苏11家单位成为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数量在全国遥遥领先。

  这11家单位是江苏省财政厅、苏州市财政局、盐城市财政局、句容市财政局、仪征市财政局、东台市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宜兴市宜城街道财政所、句容市茅山风景区财政所。

  据江苏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江苏自2010年就开始法治财政建设。2012年,江苏省财政厅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按照法治化的导向,将规范财政业务管理和财政行政行为的各项要求,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建设项目和考核指标,将法治理念和要求融入依法理财全领域、全过程,先后被财政部和江苏省政府在全国、全省推广运用。

  今年年初,江苏又推出了融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审批改革、涉法涉诉管理、指标考核六位一体的法制法治建设3.0版——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这一管理机制将财政工作细化为11大项、55小项标准化管理指标,并明确了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如年度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价达不到省定要求,或领导班子违法违规,将实行一票否决。

  江苏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将以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积极构建省、市、县、区(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五级财政联动、全面覆盖的示范点建设创建模式,并着重加大区级(包括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法治财政建设力度,探索基层法治财政创建模式。力争到2021年,全省所有市县财政局完成从标准化建设向标准化管理的转型升级。(苏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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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戚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