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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两企业废气超标排放被处罚 一家罚35万一家罚60万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7-25 08:45:00

  昨天,省环保厅公布今年上半年2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主要涉及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建设项目环保违法违规等。25起典型案件中,涉及南京企业的一共两起。所有案件中,罚款金额最高的为420万元。

  以“263”专项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我省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了太湖安全度夏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等多个环保专项行动。据统计,今年前6个月,全省环保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4.3万人次,检查企业9.7万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615件、处罚金额3.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6%、26%。其中按日计罚48件,查封扣押529件,限产停产344件,移送行政拘留117件,与公安部门合力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77人,同比分别上升131%、82%。

  昨天公布的25起典型案件中,南京企业违法案件两件,分别是金城化学(江苏)有限公司和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件。2016年11月,南京市环保局对金城化学(江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该公司环已胺装置排口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580mg/m3(超标12.2倍)。2017年2月27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金城化学立即改正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万元。2016年11月,南京市环保局对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该公司丙二醇甲醚、二元醇醚装置排口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丙二醇甲醚装置排口甲醇浓度为75900mg/m3、非甲烷总烃1110mg/m3,二元醇醚装置排口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34mg/m3(分别超标398.5、8.2、0.1倍)。2017年2月27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德纳化工立即改正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万元。

  2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是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今年1月,盐城市盐都区环保局对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经采样监测,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超标。后两次检查时,该企业废气排放仍超标。盐都区环保局对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拒不改正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处罚款420万元。(记者 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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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