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厅推进完善法援制度 要求聚焦人民满意 增强服务质效
中国江苏网4月7日讯(通讯员全连)今日上午,江苏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 ,总结全系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工作情况,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任务。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万力主持会议。
柳玉祥指出,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全系统积极探索推进,完善制度体系,推动省两办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协调省财政出台了《关于调整办案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调整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苏州、无锡、盐城、宿迁 4市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优化便民举措,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点援服务等机制,优化在线申请、咨询流程。举办“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巡回演讲报告会,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去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7.5万件,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 70余万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柳玉祥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律援助”为目标,注重需求引导,强化改革创新,突出精准服务、织密网络、强化质量、智慧法援、有效保障五项重点,推动江苏法律援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打好“两聚一高”主攻仗作出积极贡献。
要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好地满足全省困难群众的援助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省市县三级援助机构服务窗口设施完善,运行规范,服务高效,基层法律援助站点实现全面覆盖。刑事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渠道畅通,确保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援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建成法律援助标准体系,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等流程规范有序。经费保障进一步增强。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有效落实,地方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与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相匹配。至2017年底,各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要全部达到省定标准。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咨询解答、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高,“智慧法援”基本建成,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柳玉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五个方面重点任务,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一要实施精准服务,扩大法律援助有效覆盖面。二要分层分级推进,建立全覆盖的工作网络。三要强化质量建设,大力提升援助质效。四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建设“智慧法援”。五要加强工作保障,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庭朴宣读了《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省56家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 10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