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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土十条”发布 土壤污染防治启动
2017-04-01 09:07: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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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日报讯(记者江瑜)昨天,市政府正式下发《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明确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市环保局相关专家在进行解读时表示,“土十条”标志着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正式启动,今明两年,我市将全面开展土壤质量调查和监测。

  “土壤污染‘防’重于‘治’。”市环保局专家介绍,土壤污染一旦形成就很难治理,因此要以“防”来减少污染。“土十条”中明确的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开展土壤质量调查。首先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年上半年,根据全省详查工作统一部署,制定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其次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针对全市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农药、铅酸蓄电池、钢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的在产企业用地、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已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地块,开展详查工作。第三是开展已收储地块调查评估:对2017年前已收储且尚未出让的原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污染识别调查,筛查出潜在污染地块;在地块出让前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备案。

  “防”的另一项工作任务是监测。市环保局专家介绍,我市要像监测空气和水一样监测土壤——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落实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每5年完成1次。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根据省统一部署,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在六合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大宗蔬菜基地同步监测土壤和农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土壤污染治理主要是修复。据悉,除了已经完成的小南化地块的土壤修复,近年来我市开展化工企业退城入园,会留下很多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零星地块,“土十条”对此明确,未完成土壤修复的地块不得用于教育、医疗、住宅开发。今后这类土地要一一建立档案,土壤修复必须经第三方评估。

  “土壤质量决定了农作物质量。”专家介绍,“土十条”特别强调了对农业用地的保护,这对城市未来发展意义重大。“土十条”提出“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并明确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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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丁越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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