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
中国江苏网3月8日讯 南京市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覆盖的范围包括市区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栖霞、雨花台、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区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南京市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审计,2018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扬子晚报记者董婉愉
实行年度缴费,筹资标准统一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制度,筹资标准将统一。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结合南京市的实际及基金收支平衡情况,逐步过渡到同一筹资标准。合理确定筹资标准以及个人与政府分担比例,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在宁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其他居民以所在街道、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工作。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补助。
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实现统一
保障待遇将实现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在75%左右。
统一医疗机构定点的标准、流程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统一医疗机构定点的标准、流程,建立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