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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去基层定点医院 看门诊只要花一半钱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07 09:25:00

  中国江苏网3月7日讯 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在75%左右。6日,南京市公布《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将积极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今年实现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比例达60%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市区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栖霞、雨花台、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区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南京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要求在保障待遇上做到统一,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在75%左右。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合理确定过渡期内不同缴费档次的待遇标准。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推动儿童先心病等22类重大疾病保障向按病种付费平稳过渡,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

  对医保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就是要积极发挥政策的调节作用,通过支持参保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支付政策等措施,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今年实现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比例达60%以上,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基金达当年筹资总额的30%以上。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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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