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老人首办遗嘱公证不花钱了
中国江苏网2月15日讯 江苏80周岁老人省内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将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学历、学位、住所地、死亡等四类公证,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由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昨日,江苏省司法厅推出了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
担心陷阱被骗?
今后,手机上可定期收看生活法律风险提示
近年来,各种交易陷阱、新型金融诈骗等层出不穷,法律风险不断加大。2017年,江苏省司法厅将通过12348网上平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定期发布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物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帮助群众防范风险。
春节后,房屋租赁类法律咨询环比激增,出于收入、支出、家庭等种种因素,部分租客选择回家乡或去其他城市发展,不再继续租赁现有房屋。而房东考虑到自身收益,往往不同意租客提前解约,采取扣留房屋押金等方式限制解约行为,引发双方的矛盾。房屋租赁类法律风险防范咨询成为春节后的新热点,省司法厅对此及时做出法律风险提示。
为开奇葩证明犯难?
今后,学位学历死亡住所这四项公证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了
针对当前日益突出的“证明难”“奇葩证明”的问题,江苏省司法厅推出减少公证证明材料、精简便民的措施,减少当事人收集证明材料的奔波之苦,减轻社会证明负担。对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事项,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改由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
据统计,2016年,江苏省办理涉及户籍证明、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事项7227件,仅此一项便民举措,就可以惠及近万人。
没钱办遗嘱公证?
今后,80周岁以上老人首办遗嘱公证不用花钱了
针对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增多的现象,江苏省司法厅推出了针对老年人和低收入群体的遗嘱公证费用减免服务。根据新的规定,江苏省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减免公证费用。
记者 冒群
附:江苏省司法厅15项惠民措施内容
1、定期发布生活法律风险提示;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3、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
4、开通全省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平台;
5、提供多种形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
6、减少公证证明材料;
7、减免办理公证费用;
8、建立“公证存管平台”;
9、开展“美好生活 法律相伴”专项活动;
10、提供环境质量鉴定服务;
11、成立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
12、设立“法律诊所”;
13、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
14、开通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
15、开展戒毒人员照管服务。
(记者 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