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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诈骗多名环卫工人电瓶车 一男子获刑8个月
2021-09-17 08:1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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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9月17日连云港讯 “这么热的天扫地不容易啊,来喝瓶水解解渴。”“哎呦到时间了,我得去接一下小孩,你电瓶车借我骑一下,我接完小孩马上还你!”从事环卫工作的女子王某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温馨的开局得来一个被骗的结局,电瓶车被借走之后就等不来人了。近日,连续诈骗东海多名环卫工人电瓶车的新沂男子刘某,被东海县法院判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万元。

据了解,年近50的光棍汉刘某劣迹斑斑,曾因诈骗被行政处罚3次,判刑3次,最后一次刑满释放是在2020年4月2日。释放出狱的刘某不思悔改,刚获自由就流窜到东海重操旧业,利用人们的善良,从事骗取电瓶车卖钱的违法犯罪活动。2021年7月23日上午5时许,刘某还是像往常一样早起到街上转悠寻找下手对象。看见环卫工人王某在马路上扫地,刘某便灵机一动,拿着事先准备好的一瓶矿泉水,递给王某,趁机套近乎。一瓶水打消了王某对陌生人的防备之心,与刘某攀谈起来。刘某向王某说自己的儿子、女儿都非常优秀,都是教师。此时的王某因为“一瓶水的善意”相信了刘某,觉得能把儿子、女儿都培养的这么优秀,本人肯定也不差,所以当刘某说到点了该去接孙子了,能否借一下电瓶车,20分钟就还给你时,王某毫不犹豫地把车借给刘某。可谁知这一借就是肉包打狗,有去无回啊。王某也没有选择吃这个哑巴亏,直接报警处理,刘某以套近乎的方式诈骗多名环卫工人电瓶车的事情也由此案发。经公安机关侦查,刘某出狱不到4个月的时间,连续诈骗环卫工人6人6辆电瓶车,案值6000余元。近日,刘某因再次犯诈骗罪,被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万元。

检察官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遇到陌生人搭讪,不可放松警惕,尤其是在向您提出借用本人财物时,更需多加小心,防止上当受骗。(李紫君 李廷娟 钱龙 )

标签:电瓶车;环卫工人;诈骗
责编:郭玲玲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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