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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严查中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2021-09-14 09:31: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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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是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其中也有不少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近日,交警部门开展中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纠行动,一个星期时间里,百余名中学生因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骑车载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警告及抄告学校。交警部门提醒,上下学途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意外。

9月13日早上,在巨龙路建设路路口,交警正在对中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一名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因未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在交警的宣传教育下,该名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自己出门骑电动自行车一定佩戴头盔。交警让其登记完信息后放行。

“在检查中,我们还发现个别中学生会在后座载同学,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 市交警支队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丁志国说。9月11日,在朝阳路,交警在检查中就遇到了一名中学生载着另一名学生骑行,他们二人还未佩戴头盔。交警将其拦下,对其进行了警告并通知了家长。

据了解,仅一个星期时间,市交警支队海州三大队就对百余名中学生因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骑车载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或抄告学校。

“电动自行车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学生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意外发生。”在采访中,市交警支队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丁志国说,在检查中,除了发现不戴头盔、车后载人的违法行为外,有个别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还出现不按道行驶、随意闯红灯、逆行、边骑边吃东西等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采取告知学生家长来到现场,用教育与警告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规范的道路交通环境。针对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学生进行告知、登记。对登记的学生信息和违法行为及时送达学校,由学校督促家长对学生进行监管,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交警部门提醒家长,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骑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现,将会抄告学校,还会对家长进行约谈。希望家长负起监管责任,为了孩子人身安全考虑,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对于年满16周岁的学生,家长也要教育其骑行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产生交通意外。(记者 武娜 通讯员 李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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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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