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先生,您乱扔烟头的行为违反了《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们要对您进行处罚。”日前,城管执法队员对随地乱扔烟头的市民孙先生罚款50元。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城管海州三大队全面开展小微执法行动,对乱扔烟头、随地吐痰、乱停非机动车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查处乱丢烟头、非机动车乱停放等小微违法行为近百起。
1月12日下午4时许,孙先生走在大庆西路上,抽完烟后随手将烟头扔到地上。正巧被巡逻至此的城管执法队员侍名明看见,侍名明上前对孙先生说:“您好,您的行为违反了《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一)在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随意丢弃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您将被处以50元罚款。”孙先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迅速将烟头捡起,接受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承诺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
“小微执法是指城管部门针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轻微却体现个体文明素养且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的执法行动,目前主要包括对乱扔烟头、非机动车乱停放、乱摆摊设点等行为的现场处罚。”市城管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吴国祥说。近期,城管部门将继续重点整治乱丢烟头和垃圾、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公园、车站、广场、交通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区域、重点地段的巡查,及时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确保实现“烟头不落地”“车辆让行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城管部门将逐步把车窗抛物、乱倒污水、不清理宠物粪便等行为纳入小微执法的范围,进一步巩固港城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设成果,塑造更为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记 者 武 娜 通讯员 张玲玲)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这位先生,您乱扔烟头的行为违反了《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们要对您进行处罚。日前,城管执法队员对随地乱扔烟头的市民孙先生罚款50元。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城管海州三大队全面开展小微执法行动,对乱扔烟头、随地吐痰、乱停非机动车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查处乱丢烟头、非机动车乱停放等小微违法行为近百起。
这位先生,您乱扔烟头的行为违反了《连云港市市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