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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启动地表水环境百日攻坚行动
2020-06-04 15:28: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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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 昨日,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表水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实施“两严四清两整治”八大行动,确保国省考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安全度汛,为实现年度目标夯实基础。

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我市将开展国家级开发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成效评估。严厉查处各类企业、园区违法向外环境排放不达标水体,重点打击企业囤积废水,汛期利用暗管、渗坑或趁降雨进行偷排的违法行为,形成严打震慑作用。

严肃查处污水设施“晒太阳”问题。对市住建部门2019年11月份交办的各乡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清单要进行跟踪督查、照单销号,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回头看”,摸清农村环境基础底数,严查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运行负荷达不到75%、建而不用、虚假运行等浪费基础设施资源的问题,对屡查屡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的乡镇和村庄及相关责任人员,严肃执纪追责。市各相关部门将协同配合,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

清运处理城乡严重黑臭水体。对已排查出或群众信访举报发现的城乡严重黑臭水体(沟渠积存污水、秸秆沤水及农田退水),由所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紧急抽运到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处理能力不足而暂时来不及处理的污水要采取暂存、转运等措施,减少现有存量污水;对农村河道沟渠进行清理疏浚、空间管控,保持水体正常的流动性和水生态的自然净化。

清除田间地头遗留秸秆杂草。立即组织村组对农村田间地头进行拉网排查,对抛洒沟渠和遗留田间地头的秸秆和杂草进行全面清理,送生物质发电厂焚烧利用或临时堆存。将秸秆河边堆放、抛河纳入秸秆综禁巡查内容,夏收期间秸秆全部离田,严禁秸秆沤水。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对新产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历史遗留问题限时汛期到来前处置完毕;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优化农村垃圾转运路线,使用密闭转运车辆运输,避免抛洒滴漏;保障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全量接纳城乡生活垃圾,彻底解决生活垃圾落地污染问题。

清淘各类人畜粪污。重点对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非规模化养殖户、城乡公共厕所、农村户建厕所进行全面粪污清淘,进行综合利用,防止粪污溢流污染周边水体。加强畜禽养殖的规范化管理,规模化养殖场治污设施和粪污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100%;农民非规模化养殖户要根据禁养区划定的范围实施清理和生态养殖,非禁养区范围的生态养殖必须与镇村签订生态养殖协议,粪污日常堆存必须做到防雨防渗,并全部、及时用于农田种植。厕所粪污必须在汛期前清淘一次。

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及上游排污口排查整治,严禁超标水体直接排入水源地,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对水源地所在河流(湖库)跨市的,要密切关注上游交界断面水质情况,实施加密巡查监测(每日人工采样监测),及时报告预警。全面整治“千吨万人”及以下水源地,对拟关闭的水源地要实施区域供水,对拟保留的水源地按规定完成水源地名录核准、保护区划定、隐患排查和“划立治”工作。

整合水资源实施河道生态补水。严格各考核河流沿线闸涵管控,落实排口管控调度责任,做到非防洪不开闸;对Ⅲ类以上水资源要进行严格保护,按最大库容蓄水,对抽运缺水和清淤疏浚的沟渠河塘要及时进行生态补水,保持水系畅通,满足工农业生产和老百姓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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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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