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4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继宝 王其铜)随着疫情逐渐好转,各行各业都在紧锣密鼓开展复工复产,由于一工难求,许多靠出海捕捞为生的船主会通过中介高薪招聘船工,而且会预付一定的工资,这就给了一些想不劳而获的骗子可趁之机。近日,连云港赣榆警方抓获一名以上船务工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4月8日下午,赣榆区公安局塔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塔山镇刘岭村发生债务纠纷。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在询问双方当事人时发现该起债务纠纷很不寻常,其中欠债一方李某某涉嫌诈骗,遂将其带回审查。经审查,李某某对其涉嫌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2020年3月3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朋友一起到青口镇下口村一中介找上船务工的工作,随后与该中介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4月8日之前上船工作,中介通过微信转账预付了李某某5000元工资,随后李某某将预付工资转给了妻子。
4月5日,李某某酒后想跟朋友出去玩,但是其妻子拒绝给他玩资,李某某便想到了去另外一家中介以上船务工为由预支工资的“把戏”,同样顺利地从另外一家中介拿到了5000元工资,双方约定4月8日上船务工。李某某拿到钱后,当天便将5000元挥霍一空。随着约定日期的到来,两家中介提前联系李某某欲通知其工作具体事项,可是李某某却故意躲藏起来,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一直到了4月8日下午,两家中介得知其在塔山镇刘岭村,便找了过去,随后双方发生纠纷,交涉无果后中介一方报了警。到案后,李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以上船务工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诈骗所得1万元赃款已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船主在招工时,务必要提高警惕,通过合法途径签订劳务合同。一旦遭遇诈骗,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